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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活摘器官的演变过程1、零星个案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经历了一个过程。对法轮功的迫害开始于1999年7月,最早的器官例子发生在劳教所被打死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在2000年就逐渐披露出一些怀疑被摘取器官的迫害致死案例(这可解释从2000年开始大陆器官移植数量上已经出现一些增长)。 2000年12月22号,明慧网登出一条来自于中国的消息,“一些邪恶警察正在与贪财黑医密谋出售大法弟子人体器官,据悉,仅石家庄某中医院已分得六个指标”。47 这大概是最早提到中共在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道了。因为这条消息没有提供更进一步的细节,而且透露出的信息残酷得令人难以相信,所以,当时并没有引起许多人的关注。 2001年2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火力发电厂技术员任鹏武(男,33岁)因散发关于天安门自焚的真相材料被捕,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5天后即2月21日凌晨死亡。警察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将任鹏武的器官摘除,然后强行火化。48 广州白云区法轮功学员郝润娟,女,2002年2月下旬被非法抓捕,在广州白云看守所遭受残酷折磨,于2002年3月18日被夺去生命。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郝润娟被解剖了尸体,弄得面目皆非。49 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孙瑞健,男,29岁,2000年11月进京上访时被北京公安拘留。12月1日家属被告知孙在公安押解情况下“跳车死亡”。当孙瑞健的妻子见到遗体时,遗体已被剖腹解剖,死者眼睛异常突出。50 贵州省开阳县第一小学高级退休教师、53岁的大法学员傅可姝和34岁的远房表侄徐根礼,2005年11月在江西井冈山失踪后,于2006年4月底,在井冈山五指峰发现他们的尸骨。两人的尸体均无头发,双眼凹陷,没有眉毛,眼球被人挖走,怀疑被盗取了眼角膜。徐根礼身体的腹胸部被切开,家属认为受害者可能遭到谋杀并被盗取器官。51
从零星个案盗取器官发展到大规模活摘器官,是在几个条件的支持下进行的。 条件一:“集中营”的出现 前面讲到了很多学员不报姓名住址被转移到某些地方集中关押地。这种游离于司法系统之外,被军队控制的“集中营”式的关押地,为大规模活摘器官准备好了物质上的条件。 条件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
据当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处长李百根(现居美国)说,1999年11月30日,“610办公室”的三个负责人召集了3000个政府官员在人民大会堂开会,讨论镇压法轮功之事。镇压几个月了,但进展很不顺利,法轮功学员仍上访不断。在这次会上,“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口头传达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新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这个政策中共当然没有写在文件上,而是属于口头传达下去的。外界主要是通过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劳教所和监狱里的经历知道这个政策的。在明慧网上的迫害真相报道中,很多法轮功学员都提到听迫害他们的警察或者公安局政保科的人说起过这个灭绝人性的政策。 从这个政策延伸出来的就是,“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这成为了一些警察对付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口头禅。所以不管多少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折磨致死(到2009年,明慧网收集到的有名有姓的就有3300多例,实际数字会高得多),中共从来不惩罚肇事的警察,反而树立成反法轮功标兵,升官加爵。
条件四: 用谣言煽动起来的仇恨,从“自焚骗局”到“活摘器官”
自迫害开始,中共就制造了无数的谎言来抹黑法轮功。2001年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是最邪恶的一个骗局,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法轮功的仇恨。而活摘器官正是在这种仇恨驱使下,在金钱的诱惑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肉体灭绝。我们知道,中央电视台自焚节目的慢镜头显示,现场死亡的刘春玲是被公安用物体击打致死的。53 在联合国“促进与维护人权小组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非政府组织(NGO)“国际教育发展(IED)”发表了对天安门自焚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天安门自焚案件是中共一手导演的。54 新唐人电视台2002年1月制作的英文录像片 《伪火》 (False Fire: 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 in State Deception),就是根据中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录像节目的慢镜头分析制作,揭露了这场自焚是中共导演的骗局。55 2002年3月5日长春电视插播的录像片就是放光明电视台制作的长达25分钟的电视片《是自焚还是骗局?》,中共从来没有告诉百姓这次插播的片名和真实内容。 中共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诬蔑和诽谤,在老百姓中煽动起莫名的仇恨,这为后来几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好了心理上的准备,使参与者丧失了杀人的“道德负罪感”。 正是中共的迫害和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使得零星个案发展到大规模活摘器官。据知情人透露,2001年底就开始有规模化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情出现了。
下面的图示描述了这个过程。
到今天,在中国数百家劳教所里,仍然关押着大量法轮功学员。明慧网上有很多报道提及被虐杀的学员家属见不到尸体,而是被警察强行火化。我们相信,在酷刑折磨之中,被打死的学员被盗取器官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只有彻底制止这场迫害,释放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才能彻底消除盗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之事。 3、从“利用死刑犯器官”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只需一小步
很多人听到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之惨案的直觉反应是,这怎么可能呢?医生下得了手吗?
安妮的证词:前夫参与活摘器官的过程 安妮的丈夫是从2001年底开始参与的,负责摘取眼角膜。摘取器官的医院与做移植手术的医院是分开的。安妮的丈夫本身是神经外科医生, 但被招募来帮助取眼角膜(从供体上取器官与给受体做移植是不同的手术)。供体被推进手术室之前,被注射了一种导致心力衰竭的药物。在一开始,安妮的丈夫并 不知道被摘取的是法轮功学员,而且医生们是分开摘取器官的。 每次手术后,安妮的丈夫就得到巨额的金钱回报,要比一个普通医生的工资收入多出数倍。时间一长,反正有大钱可赚,慢慢就不怎么害怕了,医生也开始合作在一 起摘取器官。安妮的丈夫就是从合作的其他医生那里才知道供体是法轮功学员。安妮到了2003年从丈夫口中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来,忍受不了就离婚 了。
我们看到,盗取死刑犯器官的传统在这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对待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一来因为有对法轮功“打死算自杀”的那些政策,二来也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所以医生们已经习惯不管器官是何来源,都当作死刑犯去对待就行了。一旦在外界的压力下意识到了这是在杀人,是在犯大罪,
他们很多人又守口如瓶了。
在这个链条上,不同环节有不同的人参与,摘取器官的医生同移植器官的医生,可能是同样的人,也可能是不同的人。所以,并不是每个医生都知道事情的全貌。如果去问医生器官来源是什么,得到的答案也许不一样,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条器官链上所处的位置不同造成的。更重要的是,器官来源是由军警控制的,外界很难知道其运作的整个过程。 “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纳粹“大屠杀”是怎么发生的
上个世纪40年代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Holocaust)在外界看来,很突然,很不可思议,但是,历史学家认为,“大屠杀”是是德国实行的种族分类清洗运动的自然延伸。早在1920年德国就有人出版了《允许消灭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57
一书,该书首次提出了“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的概念(life
unworthy of life)。一些属于“社会动乱”的人群被划分为“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这些人包括精神病患者,残疾人,政治异见者,罪犯,还包括犹太人,罗马人,非白种和非高加索人。心理学家罗伯特·利夫顿在其著作《医疗屠杀和种族灭绝的心理学》58 一书中提出了纳粹消灭“没有生命价值的生命”逐渐演变的五大步骤:1)强制绝育。2)消灭不健全的小孩。3)消灭不健全的成人,主要是精神病医院的患者,采用的是一氧化碳毒气。4)扩张到犹太集中营里关押的不健全者。5)演变到对集中营所有被关押的犹太人的大规模屠杀。 下面的图示刻画了活摘器官之所以发生的环境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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